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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新知
智慧局商標審查「快軌機制」試行成效亮眼 今(11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5/5, 2021
智慧局自去(109)年5月1日導入商標審查「快軌機制」,即將試行屆滿一年。自試行以來至110年2月止,快軌案總件數逾49,000件,平均每月快軌案件數占比約58%~62%,已超過非快軌案件,顯示商標申請人已充分知悉並善用快軌機制。
「快軌機制」是運用現有的電子申請機制,鼓勵申請人於送件時將文件、規費等要件齊備,協助審查人員節省處理程序事項的時間,藉以應對過去5年每年超過10萬件(類),並逐年增加的商標申請量,申請人亦能較早得知審查結果,達成雙贏的模式。經試行一年,觀察到快軌案件的占比穩定趨近於六成上下,平均首次通知亦較非快軌案提前1.4~1.6個月,整體評估試行成果,績效良好,5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另針對無法使用快軌機制,但有急迫取得商標權利的申請人,智慧局亦於新修正商標法草案中規劃導入另一種付費性質的「加速審查」機制,目前草案經行政院審查會通過,預計於今年前送立法院審議。
囿於人力及硬體設備增加有限、案件數是否成長無法預估、快軌申請案持續增加恐壓縮非快軌案件的審查等因素,都會影響所有案件審查的首次通知及審結速度,智慧局將密切觀察案件板塊的位移變化,力求在不同機制下的申請案件皆能公平分配有限的審查資源。
原文轉自:https://www.tipo.gov.tw/tw/cp-87-889201-15cf6-1.html
11月1日起 設計專利法規鬆綁 -數位產業大利多
5/05, 2021
為配合新興科技及推動數位創新經濟的發展,同時檢討近年我國設計專利的制度,智慧局於今(109)年9月29日發布「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部分章節之修正案,並訂於11月1日施行。修正過去電腦圖像(computer generated icons)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之設計專利必須應用於實體物品之限制,同時也放寬申請設計專利時之揭露要件,讓軟體業者更全面也更容易地取得設計專利的保護。
智慧局每年受理近8,000件設計專利申請案,過去,軟體業者或設計師若想就電腦圖像或GUI設計來取得設計專利的保護,在申請專利時必須明確指定圖像設計是應用於某實體物品上,例如:應用在螢幕、顯示器或手機等等。然而,隨著新興科技的發展,圖像設計已未必都是透過這些包含顯示裝置的傳統產品來顯現,它可以投影在空氣中,也可以透過VR、AR等裝置呈現在你我的周遭。
再者,設計或研發這些圖像設計者往往並不是生產、製造螢幕、顯示器或手機等硬體設備或產品的廠商,其真正的設計或創造者實際上多來自軟體開發業者。對他們而言,這些圖像設計本來就是軟體的一部分,而且可以通用在各種數位產品上,其想要取得設計保護的範圍也不應僅僅侷限在某個實體物品上。因此,本次基準修正案修正了過去圖像設計必須應用於實體物品之限制,而允許申請人得指定圖像設計係應用於「電腦程式產品」等不具實體形態的軟體或應用程式上,以符合現今科技發展及產業界的實際需求。
除了修正上述有關圖像設計的規定外,本次審查基準修正同時也放寬了申請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的揭露要件、明確建築物及室內設計亦得為設計專利的保護標的、放寬設計專利有關分割申請之規定等等。
本次修正基準,預計可讓申請人更容易且更彈性地申請設計專利,同時也能取得更全面的設計保護。智慧局期望藉由對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的逐步檢討與更新,能協助業界持續推動創新,增進台灣產業的競爭力,並實現「數位國家、智慧島嶼」的願景。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部分章節相關資料可參見智慧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tw/cp-85-881881-d8fd4-1.html。
112年1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July 3, 2023
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
請問第二年之後年費應繳納多少金額?如果沒收到繳費通知要如何處理?
請問我已超過領證期間,是否可以再領證?
請問要繳費時才發現超過年費繳納通知期限,如何補繳?
如何查詢自己的專利權是否消滅?申請復權期限多長?如何申請復權?
請問我之前請都是事務所代繳年費,現在想自己繳納,請如何自行繳納年費?
如何查詢我的案件審查、繳費及影印相關進度?
請問我領證時同時變更代理人,但是委任書有缺時,智慧局會給予補正時間嗎?
重複繳納年費是否可以退費?如果可退費,請問如何申請退費?
已經劃撥後還需要將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還須寄回嗎?
公司的專利案可以用自然人為申請人嗎?說明書一定要是中文嗎?
原文網址: